婚姻是家庭组构的基础和实体。婚姻的美满与幸福,决定了家庭的完善与成功。因此,婚姻人人都当尊重,绝对不能草率随便,变态淫佚,否则,家将不家也。为这缘故,基督徒在婚姻的事情上,应当根据圣经“信与不信原不相配”(林后6:14)的原则,顺服圣灵的引导,慎重地选择自己的配偶,让自己的婚姻生活满有上帝的祝福。
基督徒究竟要如何选择自己的配偶呢?根据圣经的要求最好是信仰相同者为佳(参看尼13:23-31),可是事实往往有不尽人意的变故。
也许有人会说:如果我已经与非基督徒(不信与未信者)有了水乳胶融的爱情关系,该怎么办呢?我奉劝你切要安静在上帝的面前,等候顺服上帝的安排(参创24:1-27)。最好先带领对方悔改信耶稣,使对方成为基督徒,然后才与之合婚。 婚
姻既是上帝安排和配合的(参看太19:3-6),家庭当然也是上帝所建立所祝福的。
基督徒的家庭应抓住主的应许——“当信主耶稣,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。”(徒16:31)。这句给我们的提示是让我们在家庭中不遗余力,勇敢放胆地为主作见证。对那些未真正归主的家人,要常常在上帝面前保持不灰心的代祷,并竭尽全力地带领他(她)们归主,使家庭完全基督化,尊耶稣基督为家主。这样的家族,必然是上帝所恩眷和赐福的。但愿每一位基督徒的家庭都能成为蒙爱得福的家庭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