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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节 信心的表现
添加时间:2015-11-3 10:30:35 出处:城北堂 作者:城北堂 点击:1849

     信心并非洋洋大观的论著,也非口若悬河的演说,乃是一个具体、活泼,能述说真理,能化诸行动的实在功能和生命见证。
      一个信靠主的人,必然在生命、生活和行为中把信仰的美善表现出来。其表现形式有下列几样。
1、认识罪恶,敬畏上帝(诗51:3-7,路18:13)。
2、为罪忧伤,归回上帝(林后7:9-10)。
3、认罪悔改,顺从上帝(箴28:13)。
4、弃恶扬善,求告主名(罗10:13)。
5、接待耶稣,确认身份(约1:12;启3:20)。
6、信服耶稣,宣扬主名(罗10:9-10;腓1:29;徒16:31)。
7、仰望耶稣,持守真道(来12:1-2;提前6:17-20;犹3)。
      以上1-4是人对上帝的恩典所作出的自然性的信心回应;5-7却是信心必然性的生命运作。
“因为上帝的义,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,这义是本于信,以至于信。如经上所记:‘义人必因信得生。’”(罗1:17)
      耶稣说:“我就是门,凡从我进来的,必然得救,并且出入得草吃。盗贼来,无非要偷窃、杀害、毁坏;我来了,是要叫羊(注:或作“人”)得生命,并且得的更丰盛。”(约10:9-10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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