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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节 基督徒的地位
添加时间:2015-11-4 22:19:14 出处:城北堂 作者:城北堂 点击:1391
       “世人都犯了罪,亏缺了上帝的荣耀”(罗4:23)。这一节经文已经直截了当地指出世人在上帝面前皆成了罪人,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罪恶之奴仆(参看罗6:16),在撒但的权下受非人的奴役(参看约壹5:19),大有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悲哀。

       人难道就这样自甘堕落地站在死囚待毙的地位上,过着醉生梦死的绝望生活吗?诚然不是的。“感谢上帝,因为你们从前虽然作罪的奴仆,现今却从心里顺服了所传给你们道理的模范。你们既从罪里得到释放,就作了义的奴仆。”(罗6:17)。

       这样,基督徒在基督里的地位就有了史无前例的特殊变更——在神的面前成为有尊荣、有福分的身份。其地位和身份究竟如何呢?

       现分述如下。

 1、成为上帝的儿女、子民、后嗣(参看约1:12;8:35;罗8:17;加4:5-6;多2:14)     

       这些奇妙的称谓,是上帝在基督里赐给每一位信靠者的特殊地位,使他们从可怒之子变成了蒙恩的群体,随时随地都能坦然无惧地进到上帝面前得怜悯、蒙恩惠。在接受上帝管理的同时,与上帝建立密切美好的永恒生命关系,过着得上帝恩眷、讨上帝喜悦的人生。

2、成为基督荣耀的见证(参看路24:47-48;赛43:10)   

       “那时,你们与基督无关,在以色列国民以外,在所应许的诸约上是局外人,并且活在世上没有指望,没有上帝。”(弗2:12),如今却因基督的救赎,成了基督永恒生命的见证。

       “因为你们已经死了,你们的生命与基督一同藏在上帝里面。基督是我们的生命,祂(耶稣)显现的时候,你们也要与祂(耶稣)一同显现在荣耀里。”(西3:3-4)
       这是基督徒特有的生命见证和人生盼望,让世人可以透过我们生命的自然表达,认识那位在人不能靠近之光中的永恒之主,与我们共享永恒的生命乐趣。如此看来,基督徒的生命应具有作光作盐的功能(参看太5:13-16),即不失时机地渗透到黑暗与败坏的人群中,使人弃暗投明,归向圣洁的上帝,使基督的荣耀得到称赞。 
3、成为属灵的战士(参看弗6:10-18)     
       基督徒之所以称为基督徒,乃是他们在世上代表基督,与空中的掌权者——魔鬼和人类肉体的私情邪欲作殊死的争战。其人生的基本职责就是不失时机地引导那些失丧的灵魂归向上帝(参看徒26:16-18;林后10:4-5)。
       因此,保罗劝勉说:“你要和我同受苦难,好象基督耶稣的精兵。凡在军中当兵的,不将世务缠身,好叫那招他当兵的人喜悦”(提后2:3-4)。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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