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所谓的科学定论里,通常把人仅仅当作动物看待。从定义上看这些定义似乎没有什么问题,因为人的确是“能动的物体”,当然是动物无疑了。可是,就人的形体、思想的本质而言,人绝非动物能够完全比拟的。动物仅有个物质的躯体而已,而人却有上帝自己的形像和样式,为此,人有从上帝繁衍派生而来的创造性、自主性、道德性、宗教性、公义性、知理性……等,正因为如此,我才更喜欢把人称之为独特的活物。人之所以独特,是因为他的生命中充满着上帝的尊贵和荣耀形象。
今天的人因为不认识上帝而自甘堕落,竟然不愿意承认自己是上帝所造的,结果沦为猴孙。因为科学言论人是由类人猿进化而来,类人猿又与猴同类,这种可悲的人类自我作践意识,却被人类捧为抵挡上帝的真理来持守,难道不是人类的可悲和遗憾吗?!
圣经一而再再而三地告诉我们,人是唯一有上帝形象样式的,是有理性能思考的活物。人的特殊形象和样式包括两种基本的质素。
1、身体
身体是人的外部特征和实际形状。人可以通过身体去接触开拓外界事物,与他人进行交流合作,发挥一切有别于动物的本有功能与内在潜能,完成上帝所赋予的基本责任——修理(包含经营开拓)、看守(包含治理成全),以及遵行上帝已经告知明示的旨意(参看创2:15-17)。
2.灵魂
灵魂是上帝所赋予的。因为人有灵魂,所以人有情感、理智、意志的自我感悟,并由此产生思考关乎永生和上帝的事情。
人的本能是可以在自己人生的一切筹划和实施中,自悟自己的有限和无能,并且鞭策人生发寻求上帝、渴望与上帝相交会晤的自觉。
人是被造界中唯一被上帝造成有灵的活人,为此,人绝不可能只满足于对物质世界的支取和对知识学问的求索。为这缘故,人只有回归到赐灵的上帝面前,才能获得真正的满足与安息。
耶稣说:“凡劳苦担重担的人,可以到我这里来,我就使你们得安息”(太11:28)。
有人把人三分法,即分为灵、魂、体加以阐述,此论既缺少圣经的佐证,也缺乏神学的立论支持,因此,本文仅用二分法加以说明。以真理的原则而言,人是一元的,即人的灵魂和身体是合一完全而不可分割的。
人的灵魂和身体并非人的两个组成部分,乃是人位格的两种不同功用。人的肉体形像是暂时的、能朽坏的、必死的,是灵魂的载体而已。而人的灵魂才是无形的,具有动态和制衡的主要功用。
人的身体和灵魂其实是难以分离的。一旦分离,人必定成为自我分离、支离破碎的两性人即自我不和谐的人或者成为死亡的人。因为无论是身体还是灵魂都是永恒的存有,起码在永恒的上帝面前是这样的。 “上帝造万物,各按其时成为美好,又将永生安置在世人心里(“永生”原文作“永远”),然而上帝从始至终的作为,人不能参透(传3:11)。
“谁知道人的灵是往上升、兽的魂(在原文与前文是同一字)是下入地呢?”(传3:21)。
人若不回到上帝面前,是绝对没有盼望的,只能悲悲惨惨地下阴间去了,这是上帝所不愿意看到的结局,请作为人的你好自为之吧!